以下场所接通知后,在12号下午5点之前,将2006年颁发的开放场所登记证正副本送到磁县佛教协会办公室,交给宋红梅居士,逾期不交的将取消换发新证的资格。 凤凰寺 惠安寺 莲花禅寺 圣佛寺 龙泉寺 白塔寺 塔院寺 灵光寺 平原寺 佛光寺 慈云寺 多庆寺 石佛寺 金堂寺 特此通知 磁县佛教协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